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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的通知
2016-03-17 |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各支部:

  为培养青年创新意识,激发科研热情,树立求实态度,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院“率先行动”计划,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组织中心职工和学生参加院团委、院青联、科学传播局联合举办的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展现科学魅力 聚焦献力创新

  二、参赛对象

  中心职工和学生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能够反映“科学之美”的照片(图片),同时附上说明文字;照片(图片)和说明文字的文件名格式为“单位-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2.照片(图片)要求为作者原创,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大小在3M至10M之间,拍摄对象、材料及处理方法不限,既可以由单张照片(图片)展示静态瞬间,也可以由组图(限8张以内)讲述相关过程;单张照片(图片)应注重图像美观及视觉效果,组图应注重连续性、完整性;

  3.说明文字内容包括:作者信息、成像设备、成像时间,重点描述照片(图片)体现出的科学内容或科普知识,也可增加作者自身的感悟等,字数在500字以内,格式为TXT或DOC。

  4.上交作品不得涉密或有敏感信息。

  四、评奖标准

  科学性:作品所反映内容的独特性、创新性,信息的丰富性等;

  艺术性:作品的美观和视觉效果,构图、比例等;

  技术性:样品制备难度,获取图像难度,成像质量等。

  五、大赛安排

  1.大赛分为数理天文组、化学材料组、生物医学组、工程装备组、信息技术组、地球环境组六个竞赛组别;

  2.由各单位牵头负责本单位初评工作,每单位上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0件;

  3.参赛职工或学生于4月4日前将分组上报统计表(参见附件1)和参赛作品(参见附件2),通过邮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tangww@nssc.ac.cn

  4.由党办、团委、工会摄影协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推荐作品的综合评审,于4月8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六、奖项设置

  1.各竞赛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给予相关奖励;

  2.代表中心参加院比赛入围的作品将编入“科学之美”(名称暂定)系列丛书(作品参赛即默认为授权发行,享受稿酬)。

  七、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各支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职工、学生积极参赛,保证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锋 62582767

  赵 悦 62582785

  汤惟玮 62586415

  附件1:《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上报统计表》

  附件2:《中国科学院“发现科学之美”图片大赛参赛模板》

  党办、团委、工会摄影协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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