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即将结束,为了各位职工能够及时报销医药费,现通知2015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如下: 一、离休、学生、生育(门诊及住院)、退养人员(包括异地退养):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5年12 月15日(周二)之前。12月 15 日至31日发生的药费请务必在2016年 1 月20日(周三)前交至医务室办理报销,过期将不予报销。 二、二次报销(商业保险):2015年在职职工、博士后、临聘及退休职工持社保卡实时结算的门诊及住院结算费用(必须是刷了医保卡后的单据)自付一金额超过5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二上午,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9日(周二),过期商保将不予报销。(详见商业保险报销说明) 三、未刷医保卡所发生的费用(需要去社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的)如:急诊(未刷社保卡的)、120急救车(车费及出诊费不予报销)、异地安置等,请在2016年1月9日之前,务必将所有单据及社保卡、临时卡、补换卡回执单交至医务室办理报销(过期社保中心将不予报销。) 附:商业保险报销说明 医务室 201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