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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10-10 | 【     】【打印】【关闭

各位研究生:

  为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3. 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4.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5. 在学期间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论文、成果、奖项)不可复用。

  二.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基本情况、申请理由、推荐意见,双面打印。

  (2)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3)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4)“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5)“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三.  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按照2015国奖_硕士/博士_研究室_姓名命名邮件,发至研究生部邮箱。

  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5M以内。

  1. 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表.xls(附件2) 按注释要求填写。

  2. 2015国奖_硕士/博士_研究室_姓名.PDF 包含以下内容:

  a)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b)  已发表文章:杂志封面、目录页、文章首页。已接收文章:接收函。

  c)  三好学生证书

  d)  其他获奖证书

  四. 材料提交

  申请者须在2015年10月20日之前,向研究生部(yjs@nssc.ac.cn)提交纸质、电子申请材料。

  五. 评审会

  评审会将于10月下旬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空间中心研究生部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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