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更名的通知》(科发人字[2015]93号),单位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现将单位更名后相关财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取得发票及报销业务 (一) 所有应取得的开具日期为7月1日及之前的单位原名称发票与相关单据请于7月24日前到财务报销完毕。 (二) 目前尚未取得的开具日期为7月1日及之后的发票,请告知对方开具抬头为新名称“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二、 发票开具业务 7月起开具发票为新名称“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对于以原名称已签署的合同7月份及以后开具发票的,可同时向外单位出具综合办关于单位更名的说明公函。 三、 收付款业务 (一) 单位账户暂不变,若出现收付款账户名称与发票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可同时向外单位出具综合办关于单位更名的说明函。 (二) 目前资财处正在办理财政方面及银行方面证照印章等一系列变更手续,预计需要三周时间。相关外部手续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资产财务处 201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