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政策将有重大调整,变化最大的是,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项目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其中,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附件是基金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正式的管理办法基金委将会在今年出台。以供申请人参考。 在修订稿中,直接费用中的各项不在有比例限制,请申请人结合实际合理编制预算;间接费用一般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并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比例如下: (一)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二)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三)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关于直接经费预算的调整,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间接费用预算不得调整。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方式:62586512,zhanghm@nssc.ac.cn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处 2015年1月20日 |